作者:佚名 點擊量:1100 更新時間:2020-07-31
藥物致光過敏反應指服用或局部使用某些藥物后暴露于日光(主要為紫外線)所產生的不良反應。分為光毒性反應和光變應性反應。
1、光毒性反應
主要發(fā)生于系統用藥,可發(fā)生于任何人,一般首次用藥后經日光及類似光源照射,幾分鐘到幾小時內即可發(fā)生,發(fā)病在面部、胸上V型區(qū)、四肢等曝光部位皮膚。
臨床表現類似日光性皮炎,為水腫性紅斑,嚴重者出現水皰,自覺有灼熱感和刺痛感。光毒性反應的強度與光敏感藥物濃度和光照射時間、強度有關。除去光敏物及避光后,反應消退較快。
2、光變應性反應
可由局部及系統用藥所誘發(fā),發(fā)生于少數過敏體質者,小劑量光敏感藥物和微弱陽光照射就可能發(fā)生反應。反應發(fā)生除與藥物有關外,還和遺傳、過敏體質有關。
光變應性反應首次發(fā)病一般有24~48h的潛伏期,皮疹除發(fā)生于曝光部位外,還可以遷延至非曝光部位。
臨床表現為濕疹樣觀,可見紅斑、丘疹、水皰或滲出,一般不留色素沉著,慢性損害可以使皮膚肥厚或苔蘚化,部分可能發(fā)展成慢性、持久性光敏感性反應。
發(fā)生光敏反應,怎么辦?
首先是停用藥物及避光,給予局部冷敷及外用潤膚霜;外用糖皮質激素制劑抗炎,抗組胺藥可以減輕瘙癢,嚴重者可口服或靜脈應用糖皮質激素。
有些藥物必須應用時,應嚴格避免日曬,可通過縮短用藥時間、減少藥物劑量以及晚間睡前應用來減少光過敏反應的發(fā)生。當不可避免接觸光時,可以選擇針對紫外線有廣譜作用的防曬品。
在停用藥物前,請咨詢醫(yī)生或藥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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